胡玲 2012年進入億博檢測技術(shù)有限公司,擔任高級銷售顧問。
精通各類檢測認證標準,服務過上千家企業(yè)。 聯(lián)系方式:13543272595(微信同號) 座機:0755-29413628
郵箱:huling@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寶安新安六路勤業(yè)商務中心A棟一樓112-114
掃一掃加工程師微信
化學檢測
深圳億博檢測機構(gòu)(EBOTEST)
CPSIA認證|CPSIA標準|CPSIA測試|CPSIA
億博CE認證機構(gòu)一個專業(yè)全面的、經(jīng)驗豐富的認證服務機構(gòu),已有超過十年的檢測認證經(jīng)驗,擁有資深技術(shù)團隊為您提供全方位檢測認證需求,服務熱線:135-4327-2595
《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簡要
美國CPSIA/HR4040檢測鉛/鄰苯二甲酸鹽
第101條. 含鉛兒童產(chǎn)品;含鉛油漆法規(guī)
將我們的任何規(guī)章翻譯到除英語以外的語言, 純粹是為了方便不能閱讀英語的公眾, 但是規(guī)章應以英語文本為準。 我們設法為讀者提供忠于英語原文的翻譯, 由于翻譯中存在的困難, 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翻譯文件中有指明在英語原文在何處的附注。
Translation of any of our regulations into a language other than English is intended solely as a convenience to the non-English-reading public and the English version of our regulations remains the authoritative text. We have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original material in English, but due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on slight differences may exist. References identify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 in English are available in our translated docu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綜述:
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降低兒童產(chǎn)品中所允許的含鉛量. 第101條對兒童產(chǎn)品的含鉛量和這類產(chǎn)品使用的油漆的含鉛量作了新的限制規(guī)定.
含鉛量限制規(guī)定
對兒童產(chǎn)品中含鉛量的限制將在三年之內(nèi)逐步完成。自2009年二月十日起, 為12歲或更年幼的兒童設計的產(chǎn)品的含鉛量不得超過6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自2009年二月十日起, 含鉛量超過6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的兒童產(chǎn)品在美國被禁止, 銷售這些產(chǎn)品會帶來嚴重的民事和刑事責任。本法規(guī)規(guī)定, 油漆, 涂層或電鍍無法阻止兒童接觸產(chǎn)品中所含的鉛。在法案制定一年之后, 或者自2009年八月十四日起, 為12歲或更年幼的兒童設計的產(chǎn)品的含鉛量不得超過3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三年后, 或者自2011年八月十四日起, 這一限制將降低到1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除非委員會認定這一更低限制的規(guī)定技術(shù)上不可行。
某些兒童產(chǎn)品如果其含鉛組成部分使用者接觸不到, 則可以被豁免或不受新的含鉛量限制規(guī)定的制約。委員會將在一年內(nèi)制定指導法規(guī), 闡述產(chǎn)品的那些組成部分是使用者接觸不到的。本委員會還將評估某些電子裝置,包括含電池的裝置,是否必須符合含鉛量限制規(guī)定。
對含鉛油漆的限制
此外, 在一年之后, 或者自2009年八月十四日起, 法案規(guī)定供消費者使用的油漆和其他表層涂料中的含鉛量必須從6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降低到9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生效日期: 對含鉛量不得超過6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的限制自法案制定后180天內(nèi)生效。關(guān)于對自本規(guī)定生效后的庫存產(chǎn)品的新的含鉛量限制的實施辦法的建議, 可以查閱本委員會網(wǎng)址 http://www.cpsc.gov/library/foia/advisory/317.pdf. 在法案制定一年之后, 對含鉛量的限制降低到3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在法案制定一年之后, 對油漆的含鉛限制降低到9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
第102條. 對某些兒童產(chǎn)品實行強制性第三方測試
將我們的任何規(guī)章翻譯到除英語以外的語言, 純粹是為了方便不能閱讀英語的公眾, 但是規(guī)章應以英語文本為準。 我們設法為讀者提供忠于英語原文的翻譯, 由于翻譯中存在的困難, 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翻譯文件中有指明在英語原文在何處的附注。
Translation of any of our regulations into a language other than English is intended solely as a convenience to the non-English-reading public and the English version of our regulations remains the authoritative text. We have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original material in English, but due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on slight differences may exist. References identify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 in English are available in our translated docu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綜述:
A. 普通認證
新法案擴大了必須測試和認證的產(chǎn)品的范圍。按照原先的法律, 那些必須符合在《消費品安全法案》授權(quán)下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的標準的消費品通常需要認證,F(xiàn)在,普通認證的范圍擴大到所有《消費品安全法案》授權(quán)禁止和必須符合標準的所有產(chǎn)品,以及受制于委員會在其他法案授權(quán)下強制執(zhí)行的類似規(guī)則, 標準, 禁止令, 和法規(guī)的產(chǎn)品。這一產(chǎn)品必須認證的要求有時被稱為“供應商表示產(chǎn)品合格的聲明”。認證必須基于對產(chǎn)品的測試或者“合理的測試項目”作出。這一對普通認證的新要求自2008年十一月十二日起生效。這些一般性的產(chǎn)品合格自我認證毋需根據(jù)第三方測試結(jié)果作出。
B. 對兒童產(chǎn)品的第三方測試
新法案要求對本意為12歲或更年幼的兒童設計的所有消費品都作第三方測試。每個兒童產(chǎn)品的制造商(包括進口商)或者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必須對產(chǎn)品作測試,測試必須由被認可的獨立的測試實驗室作出,并根據(jù)測試結(jié)果,出具關(guān)于產(chǎn)品符合所有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現(xiàn)行要求的證書。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被授權(quán)認可對兒童產(chǎn)品作所要求的測試的實驗室(“第三方合格評定機構(gòu)”)或指定獨立的認可機構(gòu)認可測試實驗室, 除了以下例外,即委員會本身必須認可被有問題的產(chǎn)品的制造商所控制的實驗室。為了維持公正, 政府實驗室必須符合獨立的嚴格標準。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必須在委員會的網(wǎng)址上刊登一份最新的被認可的實驗室名單, 委員會有權(quán)在適當?shù)那闆r下暫;蛑兄箤δ硞實驗室的認可。
對兒童產(chǎn)品的第三方測試和認證的要求以持續(xù)進行的方式逐步引進。法案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對測試不同類別兒童產(chǎn)品的實驗室認可制度。一旦委員會公布了某一類別兒童產(chǎn)品的實驗室認可要求, 屬于那一類別兒童產(chǎn)品的每一種產(chǎn)品若是在規(guī)定生效九十天之后制造,必須按照現(xiàn)行的要求進行測試和認證。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實驗室認可要求和認證的時間表如下圖所示。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公布認可的程序 需作第三方測試
含鉛油漆 2008年9月22日* 2008年12月22日
嬰兒床和奶嘴 2008年10月 2009年1月
小部件 2008年11月 2009年2月
金屬首飾 2008年12月 2009年3月
嬰兒彈跳床, 學步車和繃床 2009年3月 2009年6月
含鉛300 ppm (百萬分率)體積濃度值 2009年5月 2009年8月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兒童產(chǎn)品安全規(guī)則 2009年6月 2009年9月
C. 證書
所要求的證書, 無論是普通合格證書, 還是兒童產(chǎn)品基于第三方測試的證書, 都必須使用英文, 同時可以使用另一語言。證書內(nèi)容必須包括產(chǎn)品制造商或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和測試實驗室的名稱,產(chǎn)品制造和測試的日期和地點。
凡不具備所需證書的產(chǎn)品不能進口或批發(fā)到美國市場。產(chǎn)品或每批進關(guān)產(chǎn)品必須備有證書, 并應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和美國海關(guān)的要求出示證書。若無法出具證書或出具虛假證書,制造商或私營專有商標擁有者可面臨民事或刑事處罰。
-------------------------
* 程序刊載在2008年9月22日出版的《美國聯(lián)邦記事報》上!堵(lián)邦記事報》第73卷第54集564-566頁
---
第103條. 兒童產(chǎn)品的追蹤標識
將我們的任何規(guī)章翻譯到除英語以外的語言, 純粹是為了方便不能閱讀英語的公眾, 但是規(guī)章應以英語文本為準。 我們設法為讀者提供忠于英語原文的翻譯, 由于翻譯中存在的困難, 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翻譯文件中有指明在英語原文在何處的附注。
Translation of any of our regulations into a language other than English is intended solely as a convenience to the non-English-reading public and the English version of our regulations remains the authoritative text. We have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original material in English, but due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on slight differences may exist. References identify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 in English are available in our translated docu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綜述:
新法案第103條(a)要求制造商在本意為12歲或更年幼的兒童使用的消費品上印有追蹤標識或其他明顯的永久識別標記。追蹤標識必須含有某些基本信息,包括產(chǎn)品來源、產(chǎn)品制造日期以及關(guān)于產(chǎn)品制造過程 (諸如批號或序號等) 的更多細節(jié)。本條款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 涵蓋所有的兒童產(chǎn)品, 包括, 但不局限于, 諸如服裝, 鞋, 而不僅僅只是玩具和其他被規(guī)范的產(chǎn)品。國會修改了關(guān)于追蹤標識的要求, 使用了“在可行范圍內(nèi)”的語言, 承認要求那些在制造和運送時不是單獨包裝的小型玩具和其他小型產(chǎn)品上印有明顯的永久識別標記不一定可行。
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被授權(quán)公布規(guī)則, 詳細解釋追蹤標識上應印有的相關(guān)要求細節(jié)。而且, 委員會今后可以要求將兒童產(chǎn)品追蹤標識上印有的更多信息延伸到其它消費品的追蹤標識上。
新法案第103條(c)還涉及制造商聲稱遵守強制性或自愿性安全規(guī)則的各類聲明。自2008年十月十二日起, 任何產(chǎn)品的包裝, 廣告或者標識都不可以印有某項安全標準, 除非產(chǎn)品確實符合該項標準。
生效日期:關(guān)于追蹤標準的要求在法案2009年八月十四日實施一年之后生效。關(guān)于禁止用于廣告目的的自稱聲明的要求在法案實施之后的六十天, 或2008年十月十三日起生效。
第104條. 耐用型育嬰產(chǎn)品的標準與消費者注冊
將我們的任何規(guī)章翻譯到除英語以外的語言, 純粹是為了方便不能閱讀英語的公眾, 但是規(guī)章應以英語文本為準。 我們設法為讀者提供忠于英語原文的翻譯, 由于翻譯中存在的困難, 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翻譯文件中有指明在英語原文在何處的附注。
Translation of any of our regulations into a language other than English is intended solely as a convenience to the non-English-reading public and the English version of our regulations remains the authoritative text. We have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original material in English, but due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on slight differences may exist. References identify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 in English are available in our translated docu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綜述:
法案第104條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研究和制定有關(guān)嬰幼兒產(chǎn)品的安全標準。國會指明,委員會必須研究的產(chǎn)品包括: 全尺寸嬰兒床和非全尺寸嬰兒床;幼兒床;高椅,幼兒加高座椅,鉤接式座椅; 浴凳; 防護兒童的防護門或圍欄; 兒童圍欄床; 兒童固定活動設施; 嬰兒背兜; 童車; 幼兒學步車; 秋千; 嬰兒提籃和搖籃。委員會必須或?qū)F(xiàn)行的自愿性標準改為強制性標準, 或制定出更嚴格的安全標準。委員會可以決定就何類產(chǎn)品優(yōu)先制定規(guī)則,但最遲必須在2009年八月十四日以前制定兩條法規(guī),并且每六個月公布兩條法規(guī),直至所有的產(chǎn)品都有強制性的標準。一旦委員會公布這些安全標準,制造,銷售或進口違反新安全標準的行為都是違法的,將被追究民事或刑事責任。
國會指明, 關(guān)于嬰兒床的強制性標準不僅適用于在市場上銷售或通過其它商業(yè)途徑批發(fā)的嬰兒床, 便攜式嬰兒床, 兒童圍欄床, 而且也適用于旅館, 兒童看護中心, 家庭看護兒童或其他使用或租用嬰兒床的地點。
法案本條款還要求委員會在2009年八月十四日公布一條最終法規(guī), 要求上述嬰幼兒產(chǎn)品的制造商為消費者提供一份郵資已付的注冊卡, 以便假如產(chǎn)品被召回或需提供其他安全信息的時候, 制造商和零售商可以與顧客聯(lián)系。
最后,法案的本條法規(guī)還要求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在頒布了強制性產(chǎn)品注冊表法規(guī)的兩年之后,定期核查發(fā)布產(chǎn)品召回通知的方法,確認這些方法能夠有效地推動產(chǎn)品召回。在法案生效的三年之內(nèi)(2011年八月十四日), 本委員會要就產(chǎn)品召回方法的評估向國會提交報告。假如委員會通過法規(guī)認定某種方法在推動產(chǎn)品召回方面與法規(guī)要求的注冊表同樣有效或更為有效,委員會需就此向國會提交報告并允許制造商使用該方法來取代法規(guī)要求使用的注冊表。
第215條. 檢查私營實驗室;確認供應鏈
將我們的任何規(guī)章翻譯到除英語以外的語言, 純粹是為了方便不能閱讀英語的公眾, 但是規(guī)章應以英語文本為準。 我們設法為讀者提供忠于英語原文的翻譯, 由于翻譯中存在的困難, 可能會有一些差別。 翻譯文件中有指明在英語原文在何處的附注。
Translation of any of our regulations into a language other than English is intended solely as a convenience to the non-English-reading public and the English version of our regulations remains the authoritative text. We have attempted to provide an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original material in English, but due to the difficulties of translation slight differences may exist. References identifying the original document in English are available in our translated docume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綜述:
新法案闡明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有權(quán)對為支持制造商制造的兒童產(chǎn)品進行認證而測試產(chǎn)品的私營實驗室作檢查。新法案擴大了對消費品的進口商、零售商和批發(fā)商的檢查和記錄存檔的范圍, 要求他們確認產(chǎn)品制造商的名字和地址。法案要求制造商將每一個經(jīng)營消費品的零售商或批發(fā)商以及參與產(chǎn)品制造過程的承包商記錄存檔。
生效日期: 本條款在新法案實施日, 即2008年八月十四日生效
關(guān)于《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更多的詳情, 請登陸下列網(wǎng)址http://www.cpsc.gov/cgibin/newleg.aspx, 與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聯(lián)系. 委員會對問者最眾的問題給予答復。
本文件是對《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中的條款所作的非正式描述. 文件不取代或替代新法案中所規(guī)定的要求。所列的日期根據(jù)法案制定日而定。某些部分會有變化, 視委員會的最終決定而定。
有產(chǎn)品辦理檢測認證或想了解更多詳情資訊,請聯(lián)系億博檢測中心!
億博檢測高級銷售顧問certified engineer
相關(guān)文章